豆瓣评论

  • 三球悬铃木
    从斯文的哲学教授到人狠话不多的黑帮分子,被捕后竟越狱逃往印度,最终在这个禅修之国重启人生、获得平静,成为“天赐的和平之人”——项塔兰。这个故事怎么听怎么离奇,更离奇的是故事以作者本人经历为底本。格里高利不愧是天选小说家,怎么会有人的一辈子过得如此酣畅精彩,枪与火、灵与爱,这是不折不扣的走遍红尘。很喜欢开篇写孟买城的气味这一段:“那是一万间餐馆,五千座神庙、圣祠、教堂、清真寺所发出的气味,是一百座专卖香水、香料、焚香、新鲜花朵的市集所发出的气味。”这一刻,嗅觉比目视带来的冲击更强。你也很难能抗拒这样的味道,反而会一头扎进去和主角一起冒险。2025-03-24
  • 售罄☀️
    如果一本书是真男人该看的我觉得是这本,爱与勇气,诚实的面对着自己的残缺与脆弱,认识自己缺爱渴望爱,他不羞于启齿勇敢尝试,勇敢追求。最终获得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2025-05-10
  • 猴头猴脑猴爪子
    命运早晚会使我们和某些人相遇,一个接一个,而那些人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让自己,以及不该让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早晚会碰上醉鬼、废物、背叛者、冷酷无情者、满腔仇恨者。当然,命运会作弊,因为我们常会不知不觉爱上或同情那些人,几乎是他们全部。而你无法鄙视你发自内心同情的人,无法避开你发自肺腑爱的人。一部史诗,很高兴能在拥有了一点人生阅历的时刻读到它。2025-04-24
  • 东和
    这就是人生,一脚往前跨一步,再来就是另一脚。只要命运还在等待着,我们就还活着,只要有所爱,有自己的意志,无论身处何种境地,无论运气多好或多坏,好事总会发生在命运厌烦于等待之时。喜欢普拉巴卡、阿卜杜拉,喜欢一切,纯粹真挚的事物。2025-10-13
  • 黒い羊
    断断续续读了很久,总是感觉理解不了作者,特别是他对哈德拜的爱…。2025-08-16
  • 豆豆
    为一个真实的故事而来,印度真的是很有意思的地方,这个作者也非常会写故事,每个章节都可以独自成篇。看完不禁感叹,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不仅要善于观察、善于剖析,还得身体好啊!2025-05-31
  • 狗zi
    太长太散乱了,如果真的经历这么多生死,应该更深刻才是吧,对很多事情的讨论还是浮于表面,感觉主角从头到尾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中间被拉去圣战也很莫名其妙,对莉萨的爱也很突然,也没觉得多爱卡拉。总之就是整个构思和文笔都还是比较欠缺吧。不是写得够长就是厉害。同样真实经历改编的边水往事的原著,就写得更真实更生动,这部很多情节看着让人完全无法带入,就很不耐烦的看完了。2025-06-01
  • 德尔
    作者足够猎奇的人生让人忍不住疯狂偷窥,读的过程中感觉很累,像是过完了十分惊心动魄的一生。如果不是文字,你根本不会了解这些远在世界另一头正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些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去做的事情,在主人公行动的过程中完成了代偿。中段关于善恶的思辨蛮有意思。善与恶从来不是二元对立的,它取决于环境对观念的塑造。人的兽性、恶意、屠杀就像粘液一样,哪里有缝隙哪里有裂口,就可以轻而易举渗入到那里。很多人手中都有弓箭,有的因为恨意,有的因为作乐。也许当我们无法改变现状的时候,只能从自己做起,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多释放一点点善意。很难得出男主真的爱卡拉的结论,也许对于卡拉而言,爱等于软弱。爱是需要给正确的人吗,还是说,我们真的可以直接爱别人?也许乱世才更需要项塔兰。2025-05-16
  • 良守结界
    好漫长的一个故事,林巴巴的生活真精彩,在还没觉得要结束的时候戛然而止,我很喜欢最后在贫民窟的结尾,就像书里最喜欢在贫民窟生活的部分一样,让我觉得是真实的活着,其余帮派生活的部分,阿富汗战争的部分都好像浮在天上一带而过。讨厌卡拉,太装了,其他女性角色都有可爱的地方,就她,24k纯装。2025-05-01
  • 一生懸命养乐多
    也许原因花这么多时间读完这本大部头的人不愿意认为它不好,但我越读确实越失望。小说的开端,关于贫民窟、诊所都让我觉得很不错,林巴巴和贫民窟居民的感情是配得上“项塔兰”之名的。但随着他走向黑帮、甚至参与“圣战”,我不禁怀疑了。我不理解他和卡拉的感情,因为两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感情,只有作者优美的文字表达爱意,却又像在自我说服。我也不理解他参与黑帮,不理解他追求的是什么,后半部分只充斥了男人的自我认同甚至有不少登味。是不是太多读者被“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所蛊惑,而被作者展现的一个新颖的国度所折服?从体量来看,这确实是一部很厉害的作品,又是作者的真实经历,了不起了不起。但是回到本质上看,这就是一个男性认知爆棚的小说罢了。为自己读了23个小时感到一点不值。2025-07-10
  • cassie2
    命运推着你往前走 却没想到自己已被卷入一场巨大的计划中 真诚与勇气 看的很过瘾!!2025-07-20
  • 穮点
    “爱,像是敬意,不是得来的东西,而是付出的东西。”2025-04-19
  • 天黑不正常份子
    这翻译太好了,好到忍不住去网上搜寻翻译老师的名字。2025-08-17
  • 前半部是好看的,但从林加入战争开始就崩掉了,之前成功塑造的人物全部消失,只为了引出事情的真相。而从头到尾我都感觉林不爱卡拉,他更想成为一个英雄硬汉,而作者写出的所有人物只为了烘托硬汉形象本身。2025-04-29
  • woouou
    不要看,不要看,不要看,高分都是恰饭的,我有十年没看过文笔这么差的书了,自恋且磨磨唧唧2025-05-01
  • 魔龙の契约者
    孟买风情,印度版边水往事!各种各样的街头小摊、风土人情、痴男怨女,写得太有生活了啊,读就完了!2025-03-24
  • 沸腾泡泡。
    人生这事儿吧有时候真的很难说,就是你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扬名立万还是身败名裂。落到林巴巴身上,就是虽然没有喊着“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但因缘际会最终成了“天赐和平之人”的冒险故事。整本书完全可以当作澳洲通缉犯版的香波迪群岛篇来看,没开始前觉得怎么这么长,看完了之后只恨太短。2025-03-24
  • 派大星的智商
    前三分之一让我感觉像是在读一本男频网络小说,男主善良、真诚,有不简单的个人经历以及与人对视就能看出对方为人的特异能力,但凡与男主有过简单接触的人都能很快接纳他、帮助他,有势力的人会主动将他拉进自己的圈子里,漂亮的女人会与他暧昧拉扯。中间监狱那段又描述得太可怕了,一整段的屎尿屁、吸血虫让人印象深刻,霸凌片段让人揪心气愤,瞬间联结到了我的一些不太好的记忆和情绪。第三部分阿富汗圣战描写的死亡太真实太震撼太残忍,也向读者交代了故事中出现过的人物的结局,算是某种意义上happyending,最后一章有种电影结局主角的MVP结算画面感。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自己不曾也不太能接触到的世界,甚至是有点可怕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形形色色的人们来来往往,追求爱、渴望与活着,与大多平凡普通人一样。2025-04-10
  • A bananafish
    一本超级大部头,很难界定到底是哪一点打动了喜爱的这许多读者,因为囊括的内容实在太多:可望不可及的亲情、温润如水的友情、毒药一般迷人的爱情,越狱、黑帮、冒险……很多评论说,感谢能在茫然时遇到这本书,于我而言倒没有这样强烈的“治愈”“励志”意味,因为单从故事和写作两点上就已经足够优秀了。2025-02-17
  • 凌霄
    不是太理解主线人物如此自恋自大,而且人物发展上如此不清晰的小说为什么会获得如此多的好评。虽然集齐了所有的爽点,但除贫民窟那部分外,我不理解林的人生和追求,我看不出他境界上的成长……甚至他和卡拉的爱情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在我看来他们彼此都没把对方视为最重要的人,卡拉至少是诚恳的。我是喜欢的人是普拉巴克,这是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形象。202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