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联邦论》是一本有关美国宪法的文集,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时期(1785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以共同笔名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后结集成书,共收入论文85篇。

作者: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57—1804),美国金融家、军官、政治家,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美国首任财政部长。

詹姆斯·麦迪逊(1751—1836),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1817),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世称“美国宪法之父”。

约翰·杰伊(1745—1829),美国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学家。曾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789年至1795年出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译者:

尹宣 祖籍湖南邵阳,1942年5月生于广西桂林。1963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俄语专业,同年起于武汉市第一中学教授俄语,后自学英语并一直任英语教师。1981年,译出伊丽莎白·布什著《现代美国文学简介(1919—1980)》。1982—1984年,译出麦克米伦版《美国文学选读》四卷。1988年初,赴美留学,主修社会学。1991年,毕业于芝加哥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系,获社会学硕士学位。2001年回国定居。1998—2000年,译出麦迪逊著《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2003年由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2007—2008年,译出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合著《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2009年元月,心脏病突发,病逝于武汉。

作品目录

  • 《联邦论》汉语译本序言
  • 第一篇请大家一起来研究新宪法
  • 第二篇美利坚国土相连,同文同种,理当联合为一个国家
  • 第三篇联合为一个全国政府,有利抵御外来威胁
  • 第四篇强有力的联邦,才能提供强有力的国防
  • 第五篇形成几个联盟的最大危险:彼此为敌
  • 第六篇 古外战争起因论
  • 第七篇各个联盟之间开战的几种潜在原因
  • 第八篇一论军事:需要建立常备军,但不能以军治国
  • 第九篇现代政治科学的发展,扩大了共和国的半径
  • 第十篇代议制的共和制,能适用于广土众民的国家广土众民的共和国,能控制党派活动的猖獗
  • 第十一篇联合有利发展商业,早日建立海军
  • 第十二篇联合为一个国家,有利增加税收,便于打击走私
  • 第十三篇养一个政府,比养十三个政府便宜
  • 第十四篇代议制共和国可用于广土众民
  • 第十五篇联盟已临近全面崩溃
  • 第十六篇联邦政府要能直接管理公民个人
  • 第十七篇联邦政府不会剥夺各邦政府的权力
  • 第十八篇联盟失败的例证:希腊的近邻同盟和亚该亚同盟
  • 第十九篇联盟失败的例证:德意志、波兰和瑞士
  • 第二十篇联盟体制失败的例证:荷兰
  • 第二十一篇当前联盟体制的主要问题
  • 第二十二篇现存联盟体制的其他主要缺点
  • 第二十三篇我们需要一部宪法
  • 第二十四篇一论军事:建立常备军的必要
  • 第二十五篇二论军事:军队应该置于联邦政府领导之下
  • 第二十六篇三论军事:再论设立常备军的必要
  • 第二十七篇联邦政府的施政,会胜过各邦政府
  • 第二十八篇政府需要动用武力的场合:人民的原始自卫权
  • 第二十九篇论民兵
  • 第三十篇一论财政:对联邦政府的征税权,不应加以限制
  • 第三十一篇二论财政:再论联邦政府应该拥有不受限制的征税权
  • 第三十二篇三论财政:各邦政府应该拥有独立的征税权
  • 第三十三篇四论财政:各邦与联邦的关系:并存而非从属
  • 第三十四篇五论财政:再论两级政府并享征税权
  • 第三十五篇六论财政:限制联邦征税权可能带来的麻烦:众议院将由地主、商人和专业人士组成
  • 第三十六篇七论财政:两套征税班子,双重征税制
  • 第三十七篇制宪会议能折中各种利益,制定一部可操作的宪法,是美国之幸
  • 第三十八篇古代希腊罗马,宪法常由一人构想而成
  • 第三十九篇共和制的基本特点;联邦政府和国民政府的区别
  • 第四十篇代表会议是否有权制定和推荐这部宪法
  • 第四十一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第一类权力:国防
  • 第四十二篇第二类权力:外交;第三类权力:内政
  • 第四十三篇第四类权力:联邦独享、各邦不得分享之权
  • 第四十四篇第五类权力:对邦权的限制;第六类权力:联邦立法的最高地位
  • 第四十五篇一论邦权:联邦政府会不会侵吞各邦政府的权力
  • 第四十六篇二论邦权:联邦如果侵犯邦权,会遇到各邦政府、人民和民兵的反抗
  • 第四十七篇一论三权分开,相互交织
  • 第四十八篇再论三权分开,相互交织
  • 第四十九篇不定期向人民呼吁,不是纠正违宪做法的适当办法
  • 第五十篇定期向人民呼吁,也不是纠正违宪做法的适当办法
  • 第五十一篇 三权分立,相互制约,让抱负与抱负相克相生
  • 第五十二篇一论众议院: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和任期
  • 第五十三篇二论众议院:任期两年,是否太长
  • 第五十四篇三论众议院:席位分配规则,是否合理
  • 第五十五篇四论众议院:六十五名议员,是否人数太少
  • 第五十六篇五论众议院:再论议员人数是否太少
  • 第五十七篇六论众议院:议员是否会从最不同情人民大众的阶层产生
  • 第五十八篇七论众议院:议员人数将随着人口的增长而相应增加
  • 第五十九篇八论众议院:联邦有权最终决定议员选举办法
  • 第六十篇九论众议院:联邦是否要通过选举偏袒受宠阶层
  • 第六十一篇十论众议院:再论议员选举的地点和时间
  • 第六十二篇一论参议院 设计参议院的初衷:人数较少,任期较长,提高决策稳定性
  • 第六十三篇二论参议院:建立国家性格的崇高感;不会走向贵族制的暴政
  • 第六十四篇三论参议院:参议院与总统分享缔约权
  • 第六十五篇四论参议院:对弹劾案的审讯权
  • 第六十六篇五论参议院:再论参议院担任弹劾案的审讯庭
  • 第六十七篇反对派对总统形象的丑化
  • 第六十八篇一论总统:产生办法,若非尽善尽美,至少出类拔萃
  • 第六十九篇二论总统:权力分类,每项权力的范围和大小,与英国国王比,与纽约邦长比
  • 第七十篇三论总统:行政权应集于一人之手
  • 第七十一篇四论总统:任期四年,是长是短
  • 第七十二篇五论总统:不许连任可能引发的五种不良后果
  • 第七十三篇六论总统:薪水不增不减;对议会两院决议有相对否决权
  • 第七十四篇七论总统:独掌军权,独掌赦免权
  • 第七十五篇八论总统:与参议院共享缔约权
  • 第七十六篇九论总统:与参议院分享人事权:提名权和任命权
  • 第七十七篇十论总统:再论人事权,总统的其他权力
  • 第七十八篇一论司法:司法部门的组成方式和权力范围
  • 第七十九篇二论司法:法官职务薪水应稳定,不称职可弹劾
  • 第八十篇三论司法:联邦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
  • 第八十一篇四论司法:司法权的划分,联邦最高法院与下级法院的分工
  • 第八十二篇五论司法:联邦法院与各邦法院的关系
  • 第八十三篇六论司法:是否继续采用陪审团审讯制
  • 第八十四篇拾遗补漏
  • 第八十五篇结 语
  • 附录一独立宣言
  • 附录二联盟条款
  • 附录三美利坚联邦宪法
  • 附录四联邦宪法修正案
  • 附录五主要注释索引
  • 一、 正文注释
  • 二、 《独立宣言》注释
  • 三、 《联盟条款》注释
  • 四、 《联邦宪法》注释
  • 五、 《联邦宪法修正案》注释
  • 附录六再次燃起的宪法寻根热忱
  • 附录七是《联邦党人文集》,还是《联邦主义文集》?
  • 附录八美国财政之父:怪才汉密尔顿
  • 一、 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
  • 二、 第一把火:承担国债,偿还利息
  • 三、 第二把火:创建联邦银行
  • 四、 第三把火:鼓励发展民族工业
  • 五、 创建联邦党
  • 六、 与亚当斯不和,联邦党分裂
  • 七、 华盛顿对汉密尔顿念念不忘
  • 八、 汉密尔顿的克星——玛丽亚·雷诺兹
  • 九、 汉密尔顿的劫数——艾伦·伯尔
  • 十、 千秋功罪,谁人评说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