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跟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与计量理念上发生重大改变。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随着实施范围的逐步推开,系统比较新收入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对于指导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而言显得尤为迫切。鉴于《企业所得税法》尚未针对新收入准则出台相关法规,为给读者形成体系化的内容架构,本书以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为基础,按收入确认和计量五步法模型来安排内容,涉及:一是收入概念比较;二是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比较;三是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比较;四是确定交易价格中准则与税法比较;五是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与税法比较;六是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与税法比较;七是特殊业务中收入确认与税法比较分析。

曹越,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入选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

何振华,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科长,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成果十余次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批示,是我国企业所得税领域的资深专家。

郭建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国内著名注会、会计职称考试辅导专家。

作品目录

  • 前言
  • 第一章 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概念比较
  • 一、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的定义
  • 二、企业所得税法中收入的定义
  • 三、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入概念及其会计处理
  • 四、收入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 第二章 税法收入与会计收入确认原则比较
  • 一、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的确认
  • 二、新收入准则下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
  • 三、新收入准则下会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
  • 第三章 合同成本及其税务处理
  • 一、合同履约成本
  • 二、合同取得成本
  • 三、与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和减值
  • 第四章 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 三、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 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 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 六、售后回购
  • 七、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 八、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 第五章 列报规则及税务问题
  • 一、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 二、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 附录一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 附录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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