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通过对清代性规范的研究,探讨了国家将部分性行为定为犯罪的社会背景。长期以来,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长期以来都被要求遵守不同的家庭道德和性道德标准。清朝政府则建立了一种新的性别制度,它规定了跨身份界限的性道德和刑事责任的统一标准,所有人都应遵守婚姻中界定的性别角色。这种对性行为规范的转变,表现在官方对通奸、强奸、鸡奸、寡妇贞操和卖淫等指控的处理上,代表着帝国政府努力应对令人不安的社会和人口变化。


苏成捷(Matthew H. Sommer),现为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擅长利用司法档案研究清代中国的性、社会性别关系和法律。出版有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和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 Survival Strategies and Judicial Interventions(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两部学术专著,并在Late Imperial China、Modern China、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谢美裕(Meiyu Hiseh),现为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学术研究兴趣为早期中国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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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诗无忌
    学术味浓重的历史读物。严谨有余,深度不足,吃瓜价值大于学习价值。感想有三:1.以性入手,管中窥豹,可见中国传统法律意识中强烈的儒家伦理气息。虽然其中颇有合理之处,但终究是君治臣民、父治子女、夫治妻妾、官治百姓这种等级分明,自上而下建立所谓“稳定”体系的思路。颂扬公道,贬抑私情,试图以公序良俗道德观念代替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建立一个看起来很美好的“天下大同”的愿景,但最终还是无法战胜人性,无法从深层提升社会的运作效率。2.越是压抑人性,极端推崇超人性道德的环境,越容易批量产生变态。和尚道士里面竟然有那么多的变态……这跟今天标榜道德高地的dang内,高官们让人瞠目结舌的下流风气颇有共通之处。3.世界上还保留着“户籍制度”的国家记得是只有4个,这玩意跟古代的良民证有异曲同工之妙。2023-08-13
  • 硫代硫酸钠
    大概就是用黑话讲一些常识/翻译还需更加注意书面化用语,当然也有可能是译者态度不自觉流露了(笑)2023-08-14
  • 隐生
    黄盈盈在课上念了一个学期,终于在暑假翻完。“sexuality”与“sex”都翻译成“性”略微遗憾(译者对此在后续很坦然)。性不止发生在两腿之间,更在头脑之间——此言可作为本书的注脚。如若带着现代的解放观念和女性权利的观念,就会因其与中国帝制晚期司法官员在判决强奸案件时所采用的那些标准深感义愤。但彼时的实质性问题,在于这类行为构成了“奸”——一种对作为社会秩序之基础的家庭道德和家庭结构造成了威胁的行为,从而可能导向性秩序、家庭秩序与政治秩序的颠覆。这也反映了潜藏于18世纪那些改革之中的一种深层连续性。部分的论述还是很thrilling的,特别是对那些游离于家庭秩序之外的“光棍”危害社会稳定的焦虑,和半月前的田野调查遥相呼应。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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