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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美国革命是对英王暴政的反抗。而在这部发覆之作中,埃里克·纳尔逊却指出,“美国国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事实上将自己视为英国议会而非王权的反叛者,驱动他们的是这样一种观念——英国议会僭用了国王独有的专权。在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时,正是上述这些“王权派”投身于论战中,主张将极大的专权赋予行政首脑。而他们所取得的战果是,美国宪法赋予其总统的权力要比此前一百年间任何一个英国国王所能行使的权力还要大。


埃里克·纳尔逊(Eric Nelson)哈佛大学政府学院罗伯特·M.贝伦讲席教授。研究领域集中于欧美现代早期政治思想史及其在当代政治理论中的应用,代表作有《希伯来共和国:欧洲政治思想的转变及其犹太根源》(The Hebrew Republic: Jewish Sour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2010);《共和思想中的希腊传统》(The Greek Tradition in Republican Though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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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李必达
    反辉格史学的保守主义力作,可以与柯克的《保守主义思想》与《美国秩序的根基》结合起来阅读。传统观念认为美利坚革命是对王权的叛逆,作者检阅了危机前后的小册子和联邦党人文集发现,“爱国者们”强调的是“腐化的多数”即议会对王权的僭越,美国人民只和国王及其继承人有着基于特许状的“契约”,在战争中他们称英军为“议会军”,而自己是“国王的军队”。亚当斯指出,现代政治的根本危险不是“一个人”和“大多数”,而是“少数人”,即“寡头统治铁律”所描述的那种人,而近代欧洲的历史进程是王权与平民的联盟,约束了贵族的肆无忌惮,这和中国历史上王权对豪强世族的打压异曲同工,但王权最终也会变成恶龙。2023-08-13
  • 是隅隅呀
    这本书完全证明了一点:历史经不起剖析——任一起源之处都有神话的元叙事。美国革命之所以获得了成功,之所以长久,根本原因不在于它的进步,而在于其保守。不得不赞叹制宪会议中不同观点的碰撞后可以产生一个如此大致合理的“政制”。用作者的话来说,大西洋的一端最终实现了没有君主制的国王,在大洋彼岸的国家却在没有国王的君主制道路上越走越远。这一历史的黑色幽默既来自于北美爱国者为革命树立合法性的需要,也因为王权派理论确实有许多可取之处,更重要的是考察了当时的具体情境,就不难理解王权爱国主义为什么最终也不得不自我修正,甚至走向自身的反面——尽管它获得了事实上的成功。当托克维尔来到了北美大陆时,他所看到的全然不是法国大革命的那一景象:希伯来话语战胜了新罗马话语的结果就是,美国的民主政治得到了最基本的巩固。2021-10-29
  • 小轨
    原本以为是美国革命的政治思想史,实际上对于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演变,本书并没有一条清晰的脉络,而是把笔墨集中在美国几位国父的政治理念斗争上,描写王权派是如何把自身理念投入到美国体制建立上,并创造了他们革命成功的产物“总统制”。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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