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创作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法学著作。它对法律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问题,如法律的起源,法律必须着眼于德和善,对守法者必须给予名誉、对违法者必须予以惩罚,教育对法律的作用,关于饮酒的法律,国家官吏是“法律的仆人”,关于结婚的法律,立法技术和目的,执法官吏的选举,犯罪和刑罚,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法官的责任,环保法,商法,移民法和国际私法,等等,都有深刻的论述。尤其是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最早提出了法的正义论和法治理论。前者启迪了罗马法理学的诞生,并为后世法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后者则(经由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两千多年的法治传统。


柏拉图(公元前427-347),是古希腊杰出的法律思想家。柏拉图原名亚里斯托克勒斯,出身于名门贵族,早年丧父。柏拉图接受良好的教育,受过骑兵训练。喜爱运动,擅于绘画、音律,写作剧本和史诗。年轻时企望从政,在古希腊哲学昌盛的氛围中,也成为“哲学的动物”,其思想受到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派,以及苏格拉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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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论

  • 汎渚
    差点忘标了翻译得,还行吧。可能翻译的哲学味不是特别浓,毕竟被归入法学作品中。按照法学的视角去理解《法律篇》,是值得商榷的。2019-11-07
  • 堕落的爱德华
    单从形式上来说,《法律篇》相较于《理想国》远远不如后者读起来轻快流畅优美,内容冗杂、缺乏条理等问题直接劝退。从内容来说,可以说中间那一部分的论述即次级理想国的目标、序言那里还是蛮好看的,后面具体的制度建构和立法细节看多了还是容易感觉枯燥,最后对于夜间委员会的论述似乎又将依靠法律建构起来的次级理想国退回到哲人王统治的终极理想国。当然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应该是始终存在的,《理想国》中格劳孔对于“理想国”现实性的质疑、《法律篇》中夜间委员会的设立以及《理想国》和《法律篇》的直接对垒似乎都表明柏拉图无法调和理想与现实的真正矛盾,而信奉“美德即知识”的柏拉图本人即使在晚期也无法重构自身的心理学和知识论来为经验和习俗留一块天地,而这未竟的事业恰恰成为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主题。ps.注释太少了,翻译怪怪的2019-08-12
  • 匹勒
    柏拉图著作中最震撼我的是这部。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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