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正义的诉求:美国辛普森案和中国杜培武案的比较(修订版)》可以说是为了反对刑讯逼供这种野蛮的取证方式而写。建立有效的制度对抗刑讯逼供,就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沉默权,即不开口说话的权利,或者说不主动开口证明自己犯有罪行的权利。为了让普通读者更清楚地了解、认识沉默权,笔者对与此相关的米兰达案件的由来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
王达人
汉族,生于1946年。1968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藏语文专业。1970年至1984年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工作14年。1980年“误入歧途”,开始担任兼职律师,1992年起任专职律师,是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第一任主任。主要从事教师和律师工作。
教经济法时编写了两部教材;任专职律师以后,发表过几篇论文,并有两篇获奖;专著有《漫话法治》和《走进心中的香格里拉》。
汉•贾谊有《鵩鸟赋》云:“小智自私兮,贱彼贵我;达人大观兮,物无不可。”唐•王勃《滕王阁序》有云:“君子安贫,达人知命。”此乃吾名之真解,与今流行之“达人”大相径庭矣。看官切勿以为“秀”。
曾粤兴
广东兴宁市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中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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